眉山市彭山区人民能源节能改造服务调研公告
我院拟开展能源节能改造服务,现向社会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进行公开调研,含方案和报价,本次仅为市场调研,并非采购招标,总务科根据相关规定流程提交审核,并按相关规定和采购流程实施采购招标工作。欢迎具备合格资质、有服务保障能力的供应商报名响应。相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眉山市彭山区人民能源节能改造服务
二、项目概况、内容及需求(范围、主要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为响应国家和四川省节能降碳政策,进一步提升医院能源效率保证医院用能的安全可靠性,大幅提升医患就医环境舒适度,医院拟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对用能设备进行节能改造。主要内容包括:配电系统扩容改造、老旧中央及分体空调设备升级改造、热水系统升级改造、低效灯具更新升级、给水泵升级改造、智能化控制系统管控升级及后勤智慧平台等。本项目拟向社会寻求专业节能服务单位进行合作,开展节合同能源管理方案市场调研。医院主要用能包括电力用能、燃气用能和自来水。电力用能设备包括医用设备、中央空调设备、分体空调设备、热水系统设备、照明设备、室内插座和线路设备以及综合服务设备,包括电梯、机械通风机、给排水泵等。
2023-2025年用电量数据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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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项 |
2023年度 |
2024年度 |
2025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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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量(度) |
4249640 |
4549680 |
51006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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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费(元) |
2965257 |
3002486 |
3298979 |
2023-2025年燃气数据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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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项 |
2023年度 |
2024年度 |
2025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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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气量(方) |
144020 |
171572 |
1516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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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费用(元) |
492545 |
622806 |
574658 |
其中医技楼于2025年10月份启用,能耗增加
(二)项目改造目标
1、合作模式
节能效益分享型:节能效益由用能单位和节能服务公司双方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按比例分享。节能项目的设备投资款、安装调试费、技术服务费、合理利润等均以项目节能效益分享的方式,由用能单位从节省的能源费用中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
响应公司自筹资金,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对院区的中央空调、分体空调、生活热水、照明、等具备节能潜力的用能设备进行技术改造、管理提升,降低建筑的整体能耗。
2、年限要求
节能服务合同年限按实际需求及规范确定。
3、分享比例要求
响应公司与院方节能效益分享比例自拟。
4、节能改造需求
能源管理平台:全院用电计量,按配电房、各楼层进行计量采集,实现能源精细化管理。
配电系统改造:针对全院配电房进行扩容改造。
中央空调改造:针对全院老旧中央空调设备进行升级改造。
分体空调改造:针对全院老旧分体空调设备进行升级改造。
热水系统改造:针对全院热水系统升级改造。
照明系统改造:针对全院低效灯具进行更新升级。
给水系统改造:针对全院给水泵进行升级改造。
智能化控制:针对中央空调系统、分体空调系统、给水系统等进行智能化管控升级。
响应公司可根据自身实力和现场踏勘情况,提供其它科学、合理的改造措施。
四、资格要求
(一)需派技术人员按要求到现场进行勘查实地查看,熟悉现场及要求,前往现场踏勘时需联系总务科陪同;
(二)具有履行项目建设专业技术能力、供货能力、合同履行能力及售后维护保障能力;
(三)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的法人或负责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规定;
(五)在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请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查询结果截图;
(六)本次调研授权代表和拟派项目人员均须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并盖章的最近三个月由该投标单位为其购买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七)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调研(供应商出具声明函)。
五、需递交的资料和要求
(一)报名提交资料
参加本项目调研的供应商提交调研资料(含方案和报价)前,需先提交报名表(见附件1)、相关资质证明(含营业执照、相关行业要求、法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及受委托人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等)。(见附件2)
院方确认报价人符合资质条件,通过资格预审再行接收调研资料。报名时请提交电子版扫描件(2128377598@qq.com)。
(二)调研响应资料提交
需递交资料明细具体如下:
(1)项目概况;
(2)响应函(响应项目,格式自拟);
(3)项目公开调研方案和报价单(包括实施方案和报价,以及需包含各个分项报价。)
(4)公司资质(含经营许可、行业相关许可证、备案、营业执照、相关资格证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其他相关资质证件复印件等);
(5)实施项目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情况,以及项目拟派参与人员资质(资质证书等,如有),公司业绩一览表;
(6)公司法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业务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包含授权内容、授权期限、业务员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信息)、业务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见附件2);
(7)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应当具备的其他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8)必需重要事项要求:调研相关承诺函、声明函等(见附件3);
(9)报名供应商如为中小企业的,请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自拟)
(10)现场踏勘证明(见附件4)
(三)资料要求及其他事项提醒
1.提交的所有纸质资料放入密封的文件袋中,与响应文件一同提交(所有开口处用密封条封好,密封处加盖公章)。提交文件袋封面应标注所投项目的名称。
2.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按需求到医院进行现场勘踏测量;响应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上资格要求并提供对应材料以供审查,如出现对任意一条不满足的,资格性审查将不通过。
3.响应供应商必须保证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所提供材料经核查存在问题的,医院有权取消供应商的响应资格。
4.若有其他建议方案,请参照医院格式一并附上,并作书面报价。
六、本公告期限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2026年3月11日至2026年3月1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工作日报名)
报名方式:不接受邮寄资料报名,仅接受现场报名。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3月1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过期无效,逾期递交资料不予受理。
响应方式:现场递交资料或邮寄资料响应。
请在本公告期限内提交密封盖章纸质资料于医院采购办。
本项目不组织统一的现场查看和勘察,请联系总务科按要求前往查看。
联系人:庞老师
联系电话: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医院总务科
2026年3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