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人民医院
关于医用耗材自助售货机投放调研公告
我院拟开展医疗、护理用品自助售货机投放服务,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投放地点:医院门诊大楼、第二住院大楼,可根据医院实际需要确定数量及点位。
(2)自助售卖机经营范围:一类、二类医用耗材。
二、服务要求:
(1)合作期限:三年,若出现职工或患者投诉耗材价格及产品质量出现问题,设备投放方需积极配合院方及时做出恰当处理,消除舆论。若因设备或耗材质量问题导致安全问题,责任全部由投放方承担,院方有权终止合同。
(2)同等情况下,具备与公立医院合作或服务经验的优先。
(3)定时完成耗材的补货及更新,有特殊需要时可24小时随时进行补货。
(4)投放设备及内置耗材应为全新,投放方保证其销售的产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部门的要求和标准。
(5)投放方需积极配合院方及公安、卫生、防疫、消防等相关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各项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负责。
三、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
7.符合《眉山市药品医疗器械智慧服务终端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的规定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6年5月8日-2026年5月14日。
2.报名应将以下报名资料于2026年5月18日17:00时前快递至医院设备科(以快递送达时间为准)。
3.报名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
(2)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参与推介的设备序号、联系人及电话)。(加盖公司鲜章)
(3)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经营该产品的经营许可或经营备案证明材料。(加盖公司鲜章)
(4)产品宣传彩页(若有)及配置清单(加盖公司鲜章)。
(5)报价单(按元/月/每点位填写报价,加盖公司鲜章)。
(6)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应当具备的其他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联系人:安老师
联系电话:13778878752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医院(眉山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6年5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