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人民医院(眉山市第三人民医院)
处置报废资产竞价公告
经眉山市彭山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眉山市彭山区卫生健康局同意,我院将公开处置一批报废资产。现公告如下:
一、报废资产物品基本情况
报废资产共计158台件,其中:医疗设备24台件、打印机50台、电脑主机(无硬盘)38台,其他设备及办公设备44台,洒水车1台,电动液压生活垃圾收集车1台(具体物品请与曾老师联系进行现场查勘)。
二、报名时间和查勘时间
1.报名时间:2026年5月19日9:00—2026年5月21日17:00。
2.集中查勘时间:2026年5月21日16:00。
三、报名地点和报名资料
1.报名地点:眉山市彭山区观音街道蔡山北路西二段195号,眉山市彭山区人民医院(眉山市第三人民医院)综合楼五楼财务科510室,联系人:曾老师028-37621156
2.报名资料:法人报名请携带加盖鲜章的营业执照和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明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承诺书》;非法人报名请携带加盖鲜章的委托书、营业执照和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明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竞买人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报名参加;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良好社会信誉。
2.具有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明;
3.本次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4.本次拍卖项目的竞买人在报名时须提交资格要求的所有资料,并且在竞价成交后,买受人须持资格要求的所有证明材料及承诺书到我院签订成交确认书,如签订成交确认书时不能提供资格证明材料和承诺书或提供虚假的资格证明材料和承诺书,将不能签订成交确认书,并且按违约处理。
5.特别说明:该批报废资产中所含报废医疗设备严禁作为二手设备流入社会,买受人须作出书面承诺,保证合理合法的处置,否则买受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竞买人应认真阅读《竞价公告》,按照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通过现场报名方能取得竞买资格。
五、竞价须知
1.竞价项目于2026年5月22日上午9:00在综合楼5楼小会议室进行公开竞价。
2.项目竞价底价:¥15891.00元。
3.成交原则:以提出最高报价的竞价人作为买受成交人(最低报价不得低于项目竞价底价)。如最高报价有两个及以上报价相同者,报价相同者再进行一轮报价,价高者为买受成交人。
4.增价幅度:竞买人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且每次增价幅度为¥100 元的整数倍。竞买人参加网络竞价,一经出价,不得反悔撤回,当有更高出价时,该出价自动失效。
5.成交价仅为处置资产本身价格,处置资产的搬运费、运输费等相关费用由成交人自行负担。
6.竞价成交后,买受成交人须立即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签订《成交确认书》,于竞价会结束当日17:00 时前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7.买受成交人须于拍卖成交后3 个工作日内,凭《成交确认书》与院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后3 个工作日内完成移交。
8.买受成交人须在办理资产交接手续之日起三日内将处置资产清运离开医院,产生的费用自行承担。逾期未清运,医院将另行处理,整个处置和清运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买受成交人负责。处置中不得损坏和拿走其他非竞价处置物资,场地要清理干净。若有非竞价物资被拿走或损坏,买受成交人将要原价赔偿。没有将场地清理干净的,医院将按100元/天收取违约金。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医院(眉山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6年5月18日
承诺书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医院(眉山市第三人民医院):
我公司自愿申请参加2026 年5 月22日9时开始竞价的眉山市彭山区人民医院(眉山市第三人民医院)报废资产现场竞价,若竞得该标的,我公司承诺:不会将该批报废资产中所含报废医疗设备作为二手设备流入社会,保证合理合法的处置,若违反承诺,我公司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所产生的所有费用。
特此承诺。
承诺人:(盖章)
时间:2026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