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人民医院(眉山市第三人民医院)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单位)病理性废物的收集、转运及处置工作,确保医疗废物管理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分类目录(2021年版)》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拟对病理性废物处置服务项目开展市场调研,诚邀具备合格资质、具有相关经验的服务商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病理性废物处置服务市场调研项目
二、项目概况
病理性废物是指诊疗过程中产生的人体废弃物和医学实验动物尸体等,主要包括:手术及其他医学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废弃人体组织、器官;病理切片后废弃的人体组织、病理蜡块;废弃的医学实验动物组织和尸体;16周胎龄以下或重量不足500克的胚胎组织;确诊、疑似传染病或携带传染病病原体的产妇的胎盘等。本项目拟对我院(单位)运营过程中产生的上述病理性废物提供装卸、转运、处置等服务。
三、调研内容
1. 病理性废物的收集、包装、暂存及转运方案;
2. 病理性废物的最终处置方式及技术路线(如焚烧、化学消毒等);
3. 服务报价(含处置费用、运输费用等);
4. 服务商资质及业绩情况;
5. 其他相关增值服务。
四、服务商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
2. 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类别须包含病理性废物或HW01类医疗废物);
3. 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危险货物运输);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 参加本次调研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五、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 《营业执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 公司简介及同类项目业绩说明;
4. 病理性废物处置服务方案(含收集、转运、处置全流程);
5. 报价文件(格式自拟,含处置单价、运输费用等);
6. 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可附信用中国官网截图)。
6. 报名并提交资料时间:2026年8月25日-2026年8月28日12时。
六、调研项目联系人:杨曦 18728338853.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医院(眉山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6年8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