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患者朋友: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的医疗服务工作,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竭力满足人民群众就医需求,根据眉山市卫健委下发《关于精准施策分区分类有序恢复日常医疗秩序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我院从 2020年 3月 25日起,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全面有序恢复各项医疗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来院准备事项
(一)所有就诊患者请务必携带身份证或医保卡,执行实名制就诊。
(二)所有患者及家属来院期间请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三)进入医院时请配合医务人员测量体温,进行就诊信息及流行病学史登记。
二、门诊就诊须知
(一)鼓励就诊患者微信预约挂号缴费及分时段就诊。现场实行窗口及自助机挂号缴费形式,现场排队人员注意保持间隔距离 1 米以上。
(二)发热病人或有新冠肺炎流行病学接触史的患者来院时请务必主动告知,由预检分诊处医务人员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如恶意隐瞒病史,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请严格遵守我院三级预检分诊制度及诊疗流程,严格执行“一医一患一室”,门诊患者原则上不需陪伴,特殊病人仅限一人陪同进入诊室。
三、住院及陪护须知
(一)住院病区严格限制无关人员进入,住院患者凭腕带进出,每位患者仅限 1 名陪伴人员且基本固定,所有陪伴均需凭证进入住院部。
(二)住院期间请不要参与串门、聚众聊天等聚集性活动,除必要的外出检查治疗,请不要随意离开病房。
(三)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疫情期间谢绝无关人员来院探视,鼓励通过手机、网络等方式远程探视。感谢您配合及支持我院的疫情防控工作。如有疑问,欢迎拨打我院 24 小时咨询 服务电话:18990393390。
特此公告!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医院(眉山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0 年 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