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人民医院(眉山市第三人民医院)
关于印发《眉山市彭山区人民医院卫生健康
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
通 知
全院各科室(部门):
现将《眉山市彭山区人民医院卫生健康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并取得实效。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医院(眉山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0年7月8日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医院卫生健康行业领域
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推动卫生健康行业进一步转变院风、行风,提高履职效能,持续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着力解决卫生健康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中共四川省纪委 四川省监察委员会关于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及《中共眉山市纪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八条措施的通知》精神,结合《眉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眉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眉山市卫生健康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眉卫函〔2020〕45号)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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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时间
2020年6月10日至12月10日,共6个月。
二、整治范围
全院各科室。
三、整治内容
根据各科室不同类别,分类确定整治重点,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大处方、泛耗材”等问题,突出重点科室,紧盯重点人群、关键岗位。重点整治私自采购、开单提成、过度使用、滥用抗生素等违法违规行为;集中整治滥用、冒用、虚记、错记耗材等行为和过度使用、定向使用、无指征使用药品等行为。多部门联合,深挖细查,严厉打击带金销售、违规招投标、欺诈骗保等突出问题。
四、整治措施
(一)拓展线索来源,加大摸排力度。
1.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医院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官微等多媒体手段,公布举报电话和投诉渠道、开设举报专区,主动接受监督,收集重要问题线索。(拓宣部、行风办按职能职责分别牵头负责)
2.发挥大数据优势。充分利用医院信息化平台发挥信息化优势,针对性地筛选高值医用耗材和重点监控药品使用数据,分析、深挖问题线索。(医务部、信息科、采供办、药剂科按职能职责分别牵头负责)
3.深挖细查问题线索。一是从扫黑除恶和医疗乱象治理发现的问题中,顺藤摸瓜,查找问题线索;二是从近年来公立医院审计发现的问题中,查找问题线索,举一反三;三是从卫生执法和医保监督检查中重复发生的相似(类似)案件中查找问题,深入分析,发现线索;四是从群众投诉举报反映的突出和共性问题中查找线索;五是从上级相关部门或机构交办、通报或反映的问题中查找线索。(纪检组、财务科、行风办、审计科按能职责分别牵头负责)
(二)聚焦重点难点,开展集中综合整治。
聚焦问题线索指向集中的科室或个人,深挖细查,建立工作清单,确保问题查全、原因查清、查纠到位。一是重点关注外科、血透室、内科等高值医用耗材和药品使用集中的科室。二是紧盯医疗机构负责药品、器械采购的关键岗位,重点关注耗材、药品用量排名靠前的医务人员,进行廉政警示谈话。三是重点整治高值医用耗材滥用问题,尤其是过度使用耗材、以次充好冒用耗材、无中生有虚记用量等行为。四是重点规范药品不合理使用,尤其是过度用药、定向选择、无指征用药等行为。(医务部、采供办、药剂科按职能职责分别牵头负责)
(三)曝光典型案件,挂牌查办形成威慑。
鼓励有问题的干部职工和医务人员主动向组织说清问题,对主动说清问题的依法依规依纪从轻、减轻、免于处理,对不按要求主动说清的,将从严从重处理。对医院内不收敛、不收手等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顶风违纪、我行我素的,要严肃追责。对各科报送的重点典型案件线索,组织明察暗访,重大案件挂牌督办,对暴露出来的药品、耗材生产、代理、销售企业,建立负面清单,及时报告区卫健局。
(四)强化部门协作,严厉打击欺诈骗保。
全力配合医疗保障部门打击违规招投标和各类骗保行为。重点整治招投标过程中通过利益输送、暗箱操作、虚抬价格、“无回扣不采购、有回扣滥采购”等违法违纪行为。重点打击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协助参保人员变现等恶意骗取医保基金;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通过虚假宣传、以体检、回扣、返现等名目诱导参保人员住院等行为。(采供办、医保办按职能职责分别牵头负责)
(五)强化源头治理,健全制度堵塞漏洞。
医院总支及各科室要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医德医风教育,组织专题法制培训,营造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行业风气。强化各职能科室间的信息共享,形成优势互补,提高监管效率。积极推动医保耗材集中采购工作,挤压耗材招标采购中的“水分”。将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典型案例、重大问题要与科室或个人评优评先、绩效考核体系等挂钩。对治理过程中发现的共性问题、暴露的薄弱环节深入分析,找准制度机制层面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医院总支、党办、纪检组、采供办、医保办按职能职责分别牵头负责)
四、进度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0年6月22日—31日)。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并按方案要求开展自查自纠。于6月30日前将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实施方案上报区卫健局。
(二)线索摸排阶段(2020年7月1日—8月31日)。各科室要认真按照方案要求进行全面的线索摸排并报区专项整治办公室,及时对外公布举报监督电话。
(三)集中查处阶段(2020年9月1日—11月30日)。医院相关科室按职能职责针对前期摸排的线索或群众投诉举报反映的突出和共性问题线索进行集中查处曝光。
(四)总结评估阶段(2020年12月1日—12月10日)。医院相关科室按职能职责将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效和亮点工作报医院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院各科室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认识卫生健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抓好系统治理。以“三不”一体理念、思路和方法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医院文化建设,增强“主人翁”意识,深入细致做好自查自纠,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做好整改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切实营造卫生健康行业风清气正的氛围,提高人民群众对卫生健康事业的信任度和满意度。
(二)强化协调联动。成立眉山市彭山区人民医院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见附件1),统筹部署各项工作,加强部门协调联动,推动工作落实。
(三)强化信息报送。各相关职能科室要加强信息公开,定期对各临床、医技科室不合理使用耗材、药品典型案例查处情况进行公示,并在每月3日前向医院专项整治办公室报送“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统计表”(附件2),医院专项整治办公室定期将线索报送和查处情况报送卫健局专项整治办公室。
(四)强化执纪问责。医院党总支、行政将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暗访抽查,重点了解是否存在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搞选择、打折扣、走过场,敷行塞责、推诿扯皮、弄虚作假等失职渎职行为,暗访结果直接反馈医院行政部门或党政负责同志,对专项行动期间不作为、不担当的科室和个人严肃追责。
区人民医院党办举报电话:37623355
医院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37628015
1.眉山市彭山区人民医院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