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人民医院餐厅外道路管网改建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服务询价公告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医院拟对本院餐厅外道路管网改建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服务进行公开询价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询价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眉山市彭山区人民医院餐厅外道路管网改建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服务询价项目
二、采购项目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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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品名 |
规格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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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医院餐厅外道路管网改建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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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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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价:3300元
三、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需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并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等法定文件。
2.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制度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记录,能提供良好售后服务;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报名资料:1、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需注明联系电话);报名时上述所有证明资料交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
五、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或邮箱发送资料报名(1972839444@qq.com),发送邮箱的邮件标题注明项目名称。
六、报名时间:2026年5月27日至2026年6月1日(节假日除外)
七、询价时间:2026年6月2日10:00分,询价地点:眉山市彭山区人民医院综合楼5楼接待室
八、询价资料准备(所有资料需加盖公司印章):
1、投标文件一份。按照询价评分标准要求提供的相关技术、服务文件资料。
2、投标文件需装订成册,用密封袋密封,密封处有公章。
3、其他:本次询价供应商需在2026年6月2日10:0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否则,视为放弃投标。
为方便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本项目接受投标人邮寄(快递)投标文件参与本项目投标(邮寄或快递过程中若有丢失本院概不负责)。投标文件需在2026年6月2日10:00分前送达眉山市彭山区人民医院审计科(以收件时间为准)。
九、联系人:刘老师
十、联系电话:028-37626022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医院(眉山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6年5月26日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医院餐厅外道路管网改建工程竣工结算
审计服务询价文件
1. 项目名称: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医院餐厅外道路管网改建工程竣工结算审计
2. 招标人: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医院
3. 项目地点:眉山市彭山区人民医院内
4. 审计对象及规模:眉山市彭山区人民医院餐厅外道路管网改建工程,施工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96,800.00元。
5. 服务内容:对上述项目进行竣工结算审计,包括但不限于对送审资料的合规性、完整性审查,工程量计算与计价依据的审核,必要的现场踏勘核对。审核过程应遵循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出具内容完整、依据充分、结论准确的审核报告。最终提交项目正式审核报告一式三份及相应电子文档。
6. 服务期限:自招标人提供完整、有效的送审结算资料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审计工作并提交正式审核报告。
7. 招标控制价:本项目审计服务费采用固定总价包干方式,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叁仟叁佰元整(¥3,300.00),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此限价。
8. 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工程造价咨询或工程咨询等相关业务。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向前推算)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业绩要求: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向前推算)独立完成过至少1项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的竣工结算审计或造价咨询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含项目名称、金额、签字盖章页)。
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1名):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并具有3年及以上工程造价咨询或审计工作经验。须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及招标公告发布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项目团队:投标人应承诺为本项目配备至少2名专业人员(含项目负责人),且团队中至少1人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须知
1. 投标费用: 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递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
2.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3. 履约担保: 本项目不要求提供履约担保。
4. 付款方式: 中标人提交经招标人确认的正式审核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招标人一次性支付全部审计服务费。中标人需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
5. 保密义务: 投标人及中标人对在招标、审计过程中知悉的招标人任何资料和信息均负有保密责任,不得用于本项目以外的任何目的。
一、投标函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医院(眉山市第三人民医院):
我方全面研究了“”项目询价文件(项目编号:),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询价。
1、我方自愿按照询价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服务,总报价为:人民币元(大写:)。
2、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按采购文件要求完成项目的实施并交付采购人验收。
3、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响应文件1份(1正)。
4、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询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6、我方如成交,承诺将按照询价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履约时间、地点、履约保证金额等内容以及商务条款严格履约,如不按询价文件要求履约,自愿承担全部责任。
7.我方如用虚假材科或恶意方式提出质疑,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有上述行为,我方将无条件承担贵单位相关的调查论证费用。
询价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 名:_______性别:______年龄:_______职务:__________
系______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XXXX(加盖公章)
日期:XX年XX月XX日
注:(1)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适用。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供应商是自然人不填写,只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__________________:
本授权声明:(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招标编号: )谈判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注:(1)法定代表人不参与投标而委托代理人投标适用。
(2)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致:
本公司(公司名称)参加(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现承诺我公司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日期:
其他材料
(格式自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