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机构评选项目
我院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面向社会邀请具备合法资质的单位参加眉山市彭山区人民医院(眉山市第三人民医院)招标代理机构评选项目采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以公告形式通知如下:
1.采购项目名称:眉山市彭山区人民医院(眉山市第三人民医院)招标代理机构评选项目
3.采购人:眉山市彭山区人民医院(眉山市第三人民医院)
4.项目概况:我院为顺利推进各项采购工作,在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上,我院对“招标代理机构评选项目”进行邀请评选,邀请符合要求的成都市和眉山市招标代理机构参加我院的评选;本次招标代理服务期限为签订合同后两年。本次代理机构入库不预设固定入围数量,评审完成后将全部有效参选单位评审排名提交医院党委会集体研究,入库机构名单、入库家数以院党委会最终审定意见为准。(注:成都市的代理机构需在东坡区或彭山区有开标地点)
公告方式:本次评选邀请在眉山市彭山区人民医院官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承诺函):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其他特定条件:四川省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名录的注册备案信息(提供查询截图)。
3、代理机构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提供查询截图);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本比选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1.评选文件的获取时间(即报名时间):2026年7月22日至2026年7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评选文件的获取方式:获取评选文件时,将单位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经办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清晰扫描件PDF版发送至邮箱:2128377598@qq.com(如需确认报名是否成功,请自行打招标采购部电话确认),报名资料原件随参选文件一起带到现场或随参选文件一起邮寄到办公室。
3.公告期限:同评选文件获取时间。
4.评选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份(评选文件售后不退,评选资格不能转让)
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7月3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参选文件递交地点:眉山市彭山区人民医院招标采购部
3.参选文件必须在递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递交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参选文件,采购执行部门恕不接收。本次采购允许接收邮寄的参选文件,递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参选文件不予接收。请使用顺丰快递或京东快递,因参选文件其他快递只送到驿站,不能按时送达到招标采购部,产生的后果一律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4.邮寄地址:眉山市彭山区人民医院综合楼6楼招标采购部
通讯地址:眉山市彭山区蔡山北路西二段195号眉山市彭山区人民医院
联系人:龚老师、曾老师 联系电话:028-37613326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医院(眉山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6年7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