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顺利完成了2016年法人证书变更和年检
作者:办公室 张涛 更新时间:2017/3/26 8:56:08
近日,我院严格按照眉山市彭山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要求,开展了2016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变更和年检工作。
因近几年我院业务水平的不断提高,资产的不断增加,注册资金早已超过核定的开办资金。为了符合我院实际情况,此次重新变更了我院注册资金。由原来开办资金607万元,变更为15174万元,更换了新的法人证书正副本。变更工作完成后,随即如实申报了我院2016年资产损益、开展业务活动、相关资质认可和执业许可证明、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接受捐赠资助及其使用情况。
经过举办单位和监管机构审核通过后,在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进行了公示,年检的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年检工作是我院每年的常规性工作,每年都认真落实此项工作,按时公示年度报告,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