识眉山市彭山区人民医院
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院内采购公告
1、采购项目名称: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2018--15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 、采购执行部门:眉山市彭山区人民医院综合采购供应办公室
5、项目分包:
分包 |
产品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最高限价(总价) |
采购方式 |
备注 |
第1包 |
耳鸣治疗仪 |
台 |
1 |
50000元 |
竞争性谈判 |
|
第2包 |
非接触性眼压计 |
台 |
1 |
100000元 |
竞争性谈判 |
|
第3包 |
鼓膜治疗仪 |
台 |
1 |
50000元 |
竞争性谈判 |
|
6、供应商参加谈判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①、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在有效经营期内,具有投标项目的经营范围。
②、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副本(或三证合一)。
③、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表)或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④、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⑥、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⑧、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文件发售方式:现场发售。
8、采购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时间:2018年4月16日至2018年4月20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节假日除外)。
9、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元/份(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10、采购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地点:彭山区人民医院综合楼六楼采供办。
11、供应商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12、采购执行部门联系方式:胡小姐, 联系电话: 028-37613326。
备注:投标人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应出示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医院
2018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