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医疗机构监督管理,落实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主体责任,维护患者合法权益,2018年4月2日四川省卫生执法监督总队一行5人到我院开展卫生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主要监督检查内容包括超范围执业、消毒供应管理规范以及医疗美容执业规范与广告宣传管理等方面工作。
督导检查反馈会上,省卫生执法监督总队检查组对我院落实依法执业主体责任给予积极评价,我院能够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行医及规范执业,检查过程中未发现违规、违法医疗活动。一是我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按期校验均在有效期内,并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执业范围开展诊疗活动。卫生技术人员人均有备案,临床、医技人员均依法取得执业资格,检查中未发现临床医疗工作中超范围行医情况,无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工作现象。二是医院遵守临床医疗技术管理办法,我院二类技术及四川省限制性医疗技术均按照规定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备。三是卫生行政部门未批准设置医疗美容科的情况下,我院未开展医疗美容诊疗项目,无违法、违规发布医疗美容广告。四是我院消毒供应管理比较规范,人员资质符合要求,消毒产品资质均经过审查与备案。
今后我院将进一步狠抓职工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牢固树立职工依法执业意识,使依法执业理念深入人心,全面落实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主体责任,持续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健康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