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人民医院(眉山市第三人民医院)
医学影像和医学检验中心建设项目建筑方案设计项目
招标公告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医院拟对医学影像和医学检验中心建设项目建筑方案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医学影像和医学检验中心建设项目建筑方案设计项目
项目编号:彭人医采PRYC-2024-17号
二、项目地点:彭山区人民医院
三、招标形式:院内招标
四、招标方式:询价(一次报价)
五、资金来源:自筹
六、采购限额:3.5万
七、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报价公司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
2.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证书。
3.具有至少1个涉核涉放建设项目设计业绩(提供合同或业主证明)。
八、投标人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自2024年6月11日至2024年6月13日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将营业执照(复印件盖鲜章)、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鲜章,写上联系电话号码)扫描后发送到彭山区人民医院采供办QQ邮箱:2128377598。
2.投标人报名时应出示下列证件、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以上证件、资料除授权委托书提供原件外其余均留存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3.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询价截止时间2024年6月18日10:00时整,询价开标时间:2024年6月18日10:00时整。
九、投标文件的提交:
1、响应文件要求1份(一正)。
2、投标人应在密封袋上标明:招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2024年6月18日10:00时前禁止开启”字样。
3、所有响应文件的密封袋(包括内层、外层)封口处均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投标文件组成:
(1)报价函
(2) 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3) 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加盖鲜章)。
(4) 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5)资格要求资料
(6)承诺函
(7)其他资料(格式自拟)
以上内容均要加盖鲜章、除签名外其余文字资料不得手写,否则视为未响应询价文件。
十、响应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快递至眉山市彭山区人民医院采供办(以接收时间为准)。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一、开标地点:眉山市彭山区人民医院。(项目截止时间后,在医院纪检部门监督下开启响应文件)
联系电话:028-37613326 联系人:曾老师、胡老师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医院(眉山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4年6月11日